2017年山西临汾翼城县招聘县委党校教师公告

2017-11-20 山西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山西临汾翼城县招聘县委党校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笔试科目:分为政治理论(具体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党史、党的建设、时事政治等内容)和《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山西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山西临汾翼城县招聘县委党校教师公告发布如下:
 
  2017年山西临汾翼城县招聘县委党校教师公告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优化党校教师队伍结构,选拔优秀人才,满足我县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需要,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发〔2017〕37号)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函〔2011〕9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校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真正把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党校教师队伍中来,努力提升党校教学质量,促进我县党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县委党校教师4人。
  三、招聘条件
  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除需具备党校教师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和政治学2名【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国哲学(0101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政治学理论(030201)、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3)、中共党史(030204)、 国际政治(030206)、国际关系(030207)】;经济类1名【包括政治经济学(020101)、经济思想史(020102)、经济史(020103)、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国民经济学(020201)、区域经济学(020202)、财政学(020203)、金融学(020204)、产业经济学(020205)、劳动经济学(020207)】;法律类1名【包括法学理论(030101)、法律史(030102)、经济法学(0301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
  (四)招聘教师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翼城县委组织部为本次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翼城县委党校共同组织招聘工作。
  (一)发布信息
  由县委组织部拟定招聘公告,通过临汾市政府网、临汾电视台、翼城党建网、翼城政府网、翼城电视台、今日翼城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翼城县委党校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7-4901550
  2.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和现工作单位允许报考证明,并填写有关表格,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人员要亲自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4.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核减招聘岗位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8)按照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以及考录时职位有要求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请在翼城县政府网(http://www.yicheng.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试讲两部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2)笔试科目:分为政治理论(具体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党史、党的建设、时事政治等内容)和《申论》两科。笔试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申论成绩)除以2。(3)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考录岗位录用人数 1:3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试讲按照考录岗位专业要求确定题目。在封闭状态下,限时备课。试讲时间为3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与试讲的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岗位录用人数1:1 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在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享受翼城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相关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和命制有关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故,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县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的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杨春权(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高永贤(县委副书记、县长)
  解 湧(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许拥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熊伟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郑 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晋翼(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成 员:徐振声(县编办主任)
  李增殿(县财政局局长)
  孔祥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吉明泽(县委党校副校长)
  张清华(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弓兵兵(县保密局局长)
  柴 俊(县公安局纪检组长)
  吴海玲(县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党校。
  办公室主任:张晋翼(兼)
  副 主 任: 孔祥东(兼)
  张清华(兼)
  吉明泽(兼)
  成 员: 苏 虎(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科长)
  樊怀军(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俊虎(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
  张文兵(县委党校副校长)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招聘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7-4901550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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